关于做好省职教学会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领导
粤职学会[20141 3号
机构人员调整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
为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增强和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学会与各指委会的协调与沟通机制.现将做好指委会领导机构人员调整和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需要调整变更领导机构人员的指委会,请按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所属指委会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变更申请书:指导委员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指导委员会推荐表)等资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学会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议宙批,推荐表可在学会网站下载。
2.各指委会请于3月20日前按要求填报《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领导机构人员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学会秘书处,邮箱:gdzjxh200l@163.com.
附件:国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领导机构人员统计表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