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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档案激活操作指引

点击:1829 日期:2014-07-30 选择字号:

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档案激活操作指引


一、采用积分档案激活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和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料必须已经纳入积分制档案系统(该系统于2012年启用,2012年以前的积分制入学材料暂无法进行激活和共享)。

三、申请积分档案激活的申请人,必须填写好《2014年东莞市茶山镇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和《2014年积分档案激活申请表》,以及补充提交除积分资料共享外的其他材料。

四、2014年实现积分资源共享的材料包括:

1、《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2、文化程度

3、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4、科技加分

5、技能竞赛加分

五、注意问题

1、去年已经向新莞人服务中心提交了《户籍地计生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但需要提交《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后,在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如果没有按此标准进行查环查孕检查的,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2、除了本指引第四点明确的5项积分共享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其余的基本材料和积分材料。

3、《2014年积分档案激活申请表》中“申请人家长姓名”必须是已经纳入积分系统的积分方信息。

4、咨询电话:23126112


2014年积分档案激活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

(学生)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家长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申请类别:▲在相应的栏目打“√”

1、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 

2、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重新申请( 

资料共享信息

(申请人根据实际在需要共享资料的栏目右边打“√)

1、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2、文化程度

 

3、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4、科技方面加分

 

5、技能竞赛方面加分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自存,一份交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填写人:             联系电话 :                          

 

       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盖章)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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