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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制入学学历加分证书加分职称加分在莞服务年限加分技能竞赛加分​操作指引

点击:1861 日期:2014-08-15 选择字号:

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制入学学历加分证书加分职称加分在莞服务年限加分技能竞赛加分操作指引

一、审核内容

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审核评分的指标项目:

1.文化程度项:中技、高技、技师学院学历;

2.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项:人力资源部门主管、颁发证书(按“谁主管、谁发证、谁审核”的原则确定审核部门);

3.在莞服务年限项:劳动合同(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

4.加分项:技能竞赛方面,近5年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主办或与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多项不累加)。

二、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文化程度项

1. 中技、高技、技师学院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2.中技、高技、技师学院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申请人有不同层次学历证书的,按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评分,不累计积分技工教育类的学历证书,依照学校所在的省级主管部门(一般为省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提供的查询系统进行查验;其它不能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技校毕业证,可根据申请人的学习、工作经历作出审核。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项

属于人力资源部门主管、颁发的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对不属于人力资源部门主管、颁发的证书,由我市对应的主管、发证部门审核。

1.职业资格类(职业技能类)相关材料

1)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类)证书原件;(证书参考附件1辨别)

2)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类)证书复印件;

3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注:申请人提供本类证书前,可先登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osta.org.cn”、“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www.gdosta.org.cn)”和“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站(http://19.106.21.159/fcweb/Default.aspx)”

查询,如在上述网站可以查询到验证信息的,无需提交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查询到验证信息的,持证人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开具证书验证证明(证明须盖发证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经我市审核部门与原发证部门电话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2.专业技术资格类相关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类)证书和部分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类)证书和部分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申请人提交本类证书前,可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http://rlzyj.dg.gov.cn)查询证书信息。如未能查询到证书的登记信息,请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理资格确认。网上办理流程: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左上方的“便民服务”栏,点击“职称申办”→“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系统”→办理用户注册,再按照职称确认的办理程序办理资格确认

(三)在莞服务年限项

1.劳动合同原件;

2. 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1)劳动合同已经人力资源部门鉴证的,可直接认定其在莞服务年限。

2)劳动合同未经人力资源部门鉴证的,可通过提交下列资料,证明其在莞服务年限: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若一年的四个季度每季度能分别提交至少一个月的凭证或记录,则可认定其当年度整年工作年限;若不能每季度提交至少一个月凭证或记录,但连续两个季度或三个季度能每季度分别提交至少一个月的凭证或记录,则可认定连续的两个或三个季度的工作年限;若只能提交非连续季度或单月的凭证或记录,则只能认定提交凭证或记录当月的工作年限)。

考勤记录(核定方式同上)。

其他辅助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用人单位开具的文字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等。

以上资料,第两项,如加盖企业公章,可单独作为核定确切工作年限的材料(只要提交其中一项就能核定工作年限,无需其他证明材料);第两项,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需补充提交第项作为证明劳动关系曾经存在的辅助材料。

(四)加分项

1. 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原件;

2. 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申请人的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必须为近5年由国家、广东省及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颁发或与行业组织联合颁发,只由行业协会或其它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予积分。“近5年”的具体起止时间,按申请截止日往前推5年。

三、咨询电话

 

 

 

 

莞城区

23398996

寮步镇

8326906183269068

石龙镇

82292370

大岭山镇

85657262

虎门镇

81515137

大朗镇

83204567

中堂镇

88815945

黄江镇

83606803

望牛墩镇

88511972

樟木头镇

87123986

万江区

23159479

清溪镇

87302768

石碣镇

86388911

塘厦镇

82076626

高埗镇

88871322

凤岗镇

82097739

麻涌镇

88821022

谢岗镇

87687432

长安镇

85395333-206

常平镇

83822777

沙田镇

88861040-827

桥头镇

83341331

道滘镇

88314516

横沥镇

83377932

洪梅镇

81330022

东坑镇

89300378

厚街镇

85962366

企石镇

86661557

南城区

23198912

石排镇

86658688

东城区

22333816

茶山镇

86417871

市人力资源局综合规划科电话

22265548

附件1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样板

1.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级样式

 

 

2.旧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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