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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加分项目办理指引

点击:1436 日期:2014-08-15 选择字号:

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加分项目办理指引

 

一、评分项目

申请人父或母持有效“教师资格证”。

二、评分标准

持有效“教师资格证”的,可以获50分。

三、评分要求

申请人提供《教师资格证》。

各镇街教育部门对《教师资格证》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分标准给予相应的积分。

四、所需资料

《教师资格证》: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遗失《教师资格证》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出具遗失补办证明,加盖公章后才可进行相应积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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