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办理2014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操作指引
一、审核内容
1. 申报居住登记;
2. 在莞居住时间(选择以信息系统登记为准计分);东莞PLC培训
二、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居住登记
(1)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
(2)居住信息登记是指新莞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需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委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申报其居住信息。
(3)申请人(学生)父母在申请积分制入学前,已进行过居住信息登记的,可认定为符合该项目加分条件。在申请入学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由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根据以往登记记录进行审核。
(4)申请人(学生)父母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未曾进行过居住信息登记的,应当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委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注意: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不办理居住信息登记业务)。由于社区(村委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数据录入及处理需要数个工作日,建议需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加分的,申请人(学生)父母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前往社区(村委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进行居住信息登记,再前往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积分入学申请。
(二)在莞居住时间(选择以信息系统登记为准计分);
(1)所需资料: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居住信息登记是指新莞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时,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需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委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申报其居住信息。
(3)申请人(学生)父母申报居住信息后,该人员的居住将记录至市新莞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审核该项目时,申请人的居住年限以该系统内的信息记录为评审依据,由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根据信息记录审核居住年限。
(4)评审标准:以首次申报信息居住时间为起始计算时间,根据历年来居住信息变动的情况进行累计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