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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点击:1423 日期:2014-09-17 选择字号:
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厂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粤教监函(2014) 4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宣传效育,确保取得实效
    各须(街、园区)宣教办(局)、各学校要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买践活动,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严禁教师收受任何有可能影响从教行为的礼品礼金等,不断增强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学校要通过公告栏、校园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规定》传达给每一名教师,告知每一位家长,确保教师、家长知晓率。
    二、认真自查自纠,强化专项治理
    各学校要就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清况开展自查自纠.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中秋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宣传教育小从时、自查自纠不认真、违规行为制止不力的学校主要领导,将追究其责任.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要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债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各学校要就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情况
开展自查自纠.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问段、特别是教师节、中秋节及学校开学、
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违规行为制止不力的学校主要领导,将追究其责任.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要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请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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