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院培训教师资格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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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网价格] 电话咨询 元 [学时] 电话咨询
[学习对象] 电话咨询 [浏览量] 2508
[上课地点] 东莞莞城温南路
联系电话:0769-89877058

课程介绍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行绩效工资,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广东还将建立教师工资福利保障长效机制。除了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同步增长外,还依法依规落实教师的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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